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压实危化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依据市委编办《关于为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核增事业编制的批复》(盘编发〔2026〕20号),市应急管理局拟于近期面向全市市直部门公开选调20名事业编制人员,到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一)岗位设置
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保障中心管理岗位5人;
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保障中心专业技术岗一5人;
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保障中心专业技术岗二5人;
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保障中心专业技术岗三5人。
(二)专业要求
法学、汉语言文学、应急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安全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精细化工、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应急技术与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类。
二、选调范围
市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
2.市直选调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1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8月11日后出生)。
3.学历专业匹配岗位要求;
4.2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5.2023—202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如工作不满3年提供2年考核;
6.身体健康,能胜任应急管理、危化一线工作;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受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公职;
2.处分影响期未满、正在审查调查;
3.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招考舞弊记入诚信库期限内;
5.存在回避关系;
6.法律法规其他禁止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初审由市应急局办公室负责,复审报送市人社局核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3.选调人员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4.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分数排名顺序入围。
5.报名时间:2026年8月11日—8月18日
6.报名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油田东部生产园区技术开发中心楼2楼207室-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7.报名电话:0427-2680377
8.提交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③编制身份证明;④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⑥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结构化面试
1.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2.管理岗测评综合协调、公文、政策统筹、群众沟通;
3.专技岗测评危化专业实操、隐患处置、技术研判;
4.考官7人(奇数),外聘考官不少于半数,纪检部门全程现场监督。
(三)体检、考察、公示
1.按总成绩1:1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2.考察审核人事档案、政治表现、工作实绩、有无违纪失信;体检/考察不合格依次递补一次。
3.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调动、入编、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27-2812330),违规违纪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置。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考生诚信承诺书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11日